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信部、安监总局等15部门要求,从2015年11月1日起,寄递物流行业全面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通过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为推进这项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1月制定了《全区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近期,就网民关心的我区寄递物流新政实施情况,广西新闻网记者采访了自治区综治办三处肖永华处长(以下简称“肖”)。
记者:中央综治办、公安部、邮政局等15部门提出要求,寄递物流行业要实行“三个100%”制度,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肖:三个100%制度,就是全面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通过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具体而言,其一,寄递物流企业在收寄物品时,对信件以外的物品,应当当场开包验视内件。其二,寄递物流企业在收寄物品时,必须要求寄件(托运)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电话号码进行查验。其三,所寄递(托运)的物品,要通过X光安检机器检测安全后才能发出。凡是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寄件(托运)人拒绝验视或者非实名寄递(托运)的,物流寄递企业不予收寄。
记者:实施这三项制度有些什么背景?
肖:近年来,寄递物流行业在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参与寄递物流活动也日趋频繁。然而令人担忧的是,随着寄递物流行业的蓬勃兴起,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渠道秘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日趋增多,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如在运输、邮寄过程中,不法分子将禁运物品、赃物、假冒伪劣商品等藏匿于正常货物或物品之中来躲避检查;在寄递登记、领取签收过程中,不法分子又通过填写虚假信息等方式来逃避追查;有的犯罪分子甚至直接通过寄递渠道将爆炸物邮寄给侵害对象,制造骇人惨案。
2015年以来,我区就发生多起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进行涉枪、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2月28日,玉林市破获一起制贩寄递枪支弹药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通过圆通速递公司托运货物的过程中夹带枪支和枪支零件,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查获枪支43支、子弹3479发以及制枪工具一批。
3月11日,河池市破获金城江区网络贩枪团伙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中通快递夹带成枪1支和子弹75发,经循线追踪,在犯罪嫌疑人住地又缴获仿制式枪支4支,子弹294发。7月19日,崇左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1700多克。经查,贩毒分子多次利用先锋物流货运公司夹带运输毒品。
10月28日,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天天快递营业员在对收寄的邮件开包验视时发现邮包中有10发子弹。平南县公安局将非法邮寄弹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摧毁了一个制贩枪弹窝点,收缴制式手枪弹头52粒、钢珠2600粒,制式六四手枪子弹1发,起获制枪制弹材料一批。震惊全国的柳城县“9?30”系列爆炸案件,也是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购买组件组装爆炸包裹,尔后非法雇佣社会人员将爆炸物递送到侵害对象手中,而导致发生的系列惨案。类似情况在其他省(区、市)也时有发生。寄递物流渠道中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不法分子得以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利用寄递物流行业在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和安检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行业的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
记者:有一种质疑,认为实行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于法无据,且会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您怎么看待这个观点?
肖:您提到的问题很尖锐,社会上确实存在这样的质疑声音,甚至法学界部分学者也都有同样的观点。
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任何政策举措出台必须要符合法治原则,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也不例外。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一切违反宪法的规章制度,都无法律效力。
然而“三个100%”制度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从法理上说,通信是公民传递思想、信息的行为,包含信件、电话、电报、电传等方式,公民的通信内容,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对之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
“三个100%”制度,已经将公民的通信内容排除在验视和检视之外,所需要检查的仅是寄递和托运的物品。对托运物品的检视和验视,不仅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我国也早已实施并为群众所接受。如今,只要乘坐飞机、火车,所携带的行李及所托运的物品经过安全检查,是一项必经程序。而寄递物品实际上与托运物品本质上并无区别。因此,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不仅符合通行惯例,也符合群众的思维习惯。
事实上,对寄递物流行业的上述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2011年1月4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2号文发布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注明邮件、快件的重量、资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
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第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2014年5月30 日,我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也明确规定建立收寄验视制度,并要求企业如实记录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寄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当场封装并保存相关信息一年以上备查。如相关部门及企业未如实记录以上相关信息,处以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更是明确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由此可见,要求寄递物流行业全面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不存在于法无据、或者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秘密的问题。
记者:实行三个100%制度,会不会对寄递企业及群众的工作效率产生重大影响?
肖:规范和效率的问题,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基本问题。坦率地说,坚持规范,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效率,就如人们过马路走斑马线,肯定不如随意横穿马路这么便捷。但是,从长远看,规范会使社会更加有序和安全,它带来的利远大于弊。
看待规范与效率问题,一方面,法律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为准则,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遵守法律都是首要义务。一个企业,只有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通过严格规范、强化管理,才能打牢发展根基,做强做大。一个公民,只有谨守权利边界,依法行事,才不会妨碍他人的自由、同时确保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规范和效率并非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不是某种非此即彼、互不相容、不可得兼的关系。遵守国家法律,并不意味着企业生产应有效率的丧失,相反,正是有了法律的保护,企业才可以获得更为稳定和长久的利益。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既能极大地提升寄递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也能*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生产安全,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部分寄递物流企业和用户担心,实施这三项制度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其实这种担心是无必要的。以寄递实名制为例,当我们邮寄东西的时候,填写好寄递单,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快递小哥即通过手机等终端设备操作,在2分钟内便可完成寄递用户信息的采录和传送工作。这无论对寄递企业或者是寄递用户,其效率影响都微乎其微。
记者:有群众问,那些快递小哥到底可不可靠?由他们来采录寄递用户信息,会不会引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肖:一些用户担心寄递物流实名制会产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毋庸讳言,随着实名制在金融、通信、交通、教育、医疗等诸多领域的广泛运用,购物、旅行、办理银行业务、入学、就业、就医、上网、手机入户等等日常活动,都需要使用个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已不可避免公开或半公开化。尽管如此,在施行实名制的过程中,法律依然注重对公民信息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禁止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出售或者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将入罪处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所掌握的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不被窃取、泄露。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将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为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实行寄递物流实名制的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将采取措施,保障用户信息不被泄露。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业自律。如建立信息专人管理、专柜保存、设置查阅权限等制度;二是加强对快递物流企业的培训。培养企业员工守法作业的习惯,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三是科学设置采录信息程序和方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做到用户信息不在快递员手持终端留存、关键信息不出现在寄递面单上;四是加大对非法泄露用户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泄露用户信息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记者:我区推进这项工作有什么具体措施?
肖:为推进这项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1月制定了《全区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全面规范行业管理。准确掌握辖区内寄递物流企业具体数量和基本情况,对合法的寄递物流企业建立管理档案,对违法经营的快递物流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开业要求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寄递物流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许可。
二是强力推动落实“三个100%”制度。自2015年11月1日起,大家在邮寄东西的时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如实填写快递(货物托运)运单,这些信息还被传输到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平台作为档案保存。寄物品时,快递小哥要当场开包验视内件,如果拒绝验视,将不予收寄。寄递物流企业收寄的物品,都要通过专门的X光安检机器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之后才发送到各地。
三是大力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拒不执行“三个100%”制度的,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作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倒查追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建立物品溯源、责任倒查、违法行为追究制度。在侦查办案中,追溯物品源头,严肃追究寄件人违法寄递行为的法律责任,逐环节倒查涉及企业和员工是否履职尽责,对负有责任的依法追究责任。
寄递物流安全事涉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衷心希望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配合新政的实施,共同维护家园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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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综治办的职能,主要是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有关重大活动;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统筹计划和安排一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提出奖惩建议和总结表彰意见等等。自治区综治办三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及对社会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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